《意見》聚焦解決基層應急管理機構不夠完善、職責尚未明確、人員普遍不足、能力有待加強等應急管理“最后一公里”的難點問題,強調基層要堅持加強黨的領導,做實“黨建+應急管理”,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帶頭扛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并就普及應急管理知識、風險隱患排查治理、事故災害應急處置、災情統計核查報送等具體工作職責,作了細化要求。
為抓基層、打基礎,《意見》要求,鄉鎮(街道)和功能區要整合安全生產、防汛抗旱、地質災害防御、森林防滅火、消防、災情管理等資源和力量,明確承擔應急管理工作的機構,行政村(社區)設立應急服務站,并建立應急管理網格、完善應急指揮體系、加強應急預案管理。鄉鎮(街道)和行政村(社區)要分別組建一支不少于30人和10人的應急救援力量。原則上每個鄉鎮(街道)至少應明確2-3名應急管理人員,每個行政村(社區)、應急管理網格至少明確1名應急管理人員,并定期組織開展相關人員業務培訓。
針對鄉鎮(街道)和功能區,《意見》明確“十個一”的工作標準,即制定一套應急管理制度、一套應急工作機制、一套應急預案、一張應急管理網格表、一張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重大風險分布圖、一套安全生產事故和自然災害重點隱患臺賬、一張安全轉移避險路線圖、一批監測預警設備、一批警示教育宣傳牌、一套應急救援培訓和演練計劃。
《意見》提出,到2022年上半年,實現鄉鎮(街道)和功能區“六有”(有機構、有機制、有預案、有隊伍、有物資、有培訓演練),行政村(社區)“三有”(有場地設施、有裝備物資、有工作制度),基本建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到2035年,基本實現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形勢更加穩定可控,為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江西篇章、描繪好新時代江西改革發展新畫卷提供堅實的安全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