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嚴格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高校校外教學點的設置標準和要求,開展現有校外教學點全面梳理排查工作。《通知》以推動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健康有序發展為主要目標,聚焦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辦學過程主要問題,提出了落實各級主體責任、管好校外教學點切實可行的措施。
國家開放大學將認真學習文件精神,全力做好落實工作:
一是更新完善學習中心設置與管理制度文件。國家開放大學的前身是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根據教育部上位文件相關要求,2004年制定了《“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試點”教學點建設與管理辦法》。近期將組織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國家開放大學學習中心與考點設置與管理辦法、學習中心設置管理評價指標,完成學習中心與考點一體化設置,統籌管理原有開放大學系統學習中心及系統外設置學習中心,嚴格落實各項要求。
二是強化高校主體責任。承擔開放教育辦學主體責任,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如既往切實承擔相應職責,確保對系統外設置學習中心管得住、管得好;建立統一的歸口管理制度,經國家開放大學總部及各省級開放大學學校黨(常)委會或校長辦公會審議新增校外教學點,建立健全辦學體系管理制度和監管機制,對已設立的校外教學點聯合學校財務、審計、教務等相關部門定期開展檢查評估,及時堵住風險漏洞;結合開放大學體系兩級統籌辦學實際,通過國家開放大學及各省級開放大學與設點單位簽訂具有法律效應的合同方式,對系統外設置學習中心進行約束和管理。
三是圍繞教育教學各環節要求,保證教學過程落地。近幾年開展了“治招、治學、治考”專項行動,通過多種措施和手段,嚴抓教學落實,嚴把學生入口關、出口關。下一步,將通過落實設置標準,確保辦學體系各學習中心對辦學場地、教學及實踐條件的投入;通過由總部及分部、學院專任教師或正式聘用的兼職教師擔任主講教師,選派輔導教師等方式,壓實各學習中心教育教學任務,按照專業教學基本要求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保質保量;對已備案系統外設置學習中心,要繼續加強教學過程監管,建立健全教學質量監督評價指標體系,同時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日常監管和質量監測,對系統外設置學習中心準入、評價、獎懲、退出和責任追究形成全生命周期管理機制。
四是落實部省校統籌,接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部及社會監督。國家開放大學辦學體系遍布全國各地,作為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在加強自身管理與監督的同時,也將按照文件要求,指導各分部加強對所轄系統外設置學習中心管理。
五是保證工作平穩有序。國家開放大學開放教育辦學規模大,情況復雜,經初步梳理,現有系統外設置學習中心1000多個,將按照要求的時間截點和相應設置標準,對現有系統外設置學習中心進行全面梳理和排查,結合本校實際,盡快出臺學習中心與考點設置管理辦法并形成具體的工作方案、時間表和路線圖。符合要求的系統外設置學習中心,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相應備案材料準備工作,不符合要求的盡快啟動相應程序評估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