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這次工作為商業合同膠葛
依據本報2月1日報導,山東蒜農向韓國農水產食物流轉公社供貨2200噸大蒜,大蒜在發貨前經韓國農水產食物流轉公社專職人員驗貨合格,但貨品抵達韓國港口后被韓國農管所認定為質量檢查不合格需求退回全部貨品,這給山東蒜農形成無窮經濟損失,蒜農無法接受貨品被退回的理由,因而開始走上維權之路。
對此,2月4日,商務部外貿司負責人作出回答。該負責人表明,經初步判斷,本次工作屬商業合同膠葛,兩邊涉事公司對此已進行多輪商量。一起,商務部需求中國駐韓國大使館經商參處及山東省商務廳等部分活躍協調有關公司并與韓方進行交流交涉。
除此之外,該負責人還表明,期望韓方從中韓經貿合作全局動身,對本次工作妥善處理,維護中韓雙邊交易的健康發展。
韓方:能夠去世貿組織告咱們
上一年12月,韓國農管所以質檢不合格為由需求返送貨品今后,蒜農之一宋先生當即前往韓國,企圖就此事與韓國農水產食物流轉公社進行交涉。宋先生抵達韓國后,思考到自個在韓國言語不通也沒有任何人能夠協助自個,遂向中國駐韓國大使館進行求助。
隨后,中國駐韓國大使館的工作人員陪同宋先生前往韓國農水產食物流轉公社,并充任宋先生的翻譯。宋先生表明,在中韓兩邊交涉的時分,韓國方面的高層主管直接對著宋先生等人說“你們去告咱們啊,還能夠去世貿組織告咱們”。宋先生一再表明,其時在場的大使館工作人員都聽到了這些話,這讓宋先生等一行人十分震驚。可是,宋先生手中并沒有韓方其時的錄音。
在這次工作中,韓國方面的署理公司與山東蒜農進行交流,蒜農一直在署理公司的監督和查驗下進行大蒜備貨、發貨。但工作發生后,就當前處理結果來看,全部責任和結果由蒜農承擔。交通費、港口停留的費用等均由蒜農提早預付且有去無回,這一點令蒜農無法了解。對此,宋先生質疑韓國大蒜行情有變,導致韓國方面無誠意采購此批山東大蒜,宋先生表明這是自個在韓國交涉時期由知情人士泄漏的。
昨天,北青報記者致電中國駐韓國大使館,大使館工作人員通知記者,這件事在蒜農求助駐韓大使館今后,大使館一直在與韓國的農林部分和交際部分進行交涉。工作人員還表明,中國農人需求維護,大使館方面會和蒜農一起盡力,協助蒜農進行維權,解決好這件工作也有助于避免今后再出現相似的交易膠葛。
針對此事,記者致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李時民仲裁員。他表示,根據國際貿易慣例,如果不是貨物根本無法使用,一般出現質量問題,處理方式應該是折價而不是退貨。同時,他還建議,在初步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先考慮根據合同約定申請進行國際貿易仲裁,避免直接上法院激化矛盾。
李時民表示,針對此事首先要弄清三個方面的內容。首先,此次事件是正常的合同糾紛還是商業欺詐,要明確爭議的性質。其次,要明確韓國方面質量檢測的流程是否符合正規程序,有無程序上或認定依據上的瑕疵。他建議可以由中國的質檢部門介入,由中國質檢部門評估韓國質檢流程,并認定此次貨物是否必須通過法定檢驗程序,還是只要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程序即可。第三,嚴格研究合同內容,明確買賣雙方等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并明確質量認定的依據,考量對大蒜的質量要求。對此,李時民建議蒜農應收好手中的合同、往來的函電等,這些均是此次事件中對蒜農有實際約束力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