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統食用油摻假事情因牽連很多,曾在業界轟動一時。昨天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判處以摻混、冒充的方法出售多款食用油的大統長基公司負責人高振利16年徒刑,對大統長基處以罰金5000萬元新臺幣,這也是臺灣對呈現食物安全問題的公司開出的最大罰單。
本年8月底,臺灣臺灣清潔福利主管部門部長信箱收到民眾檢舉,稱大型食用油企大統長基油品多用賤賣食用油假冒,而該公司市場占有率一度挨近四成。監管部門查詢后發現,其確真實聲稱純度100%橄欖油商品中增加賤賣棉籽油,還以食物禁用的銅葉綠素染色。隨后,另一家食用油公司富味鄉也被查出油品標明不實,一時間引發了當地食用油危機。對此,彰化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判處涉案的高振利16年、溫姓科長1年10個月、周姓職工1年,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