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江南君獲悉,南昌新建區市場監督管局長堎分局執法人員在疫情期間對市場日巡查中,發現新建區友良豬肉店涉嫌哄抬物價銷售豬肉。
經查,當事人郭某在江西程明食品有限公司購進了1113.5斤豬肉,其中上午購進727.5斤,購進價格每斤29.5元;下午購進386斤,購進價格每斤29元,購貨款共計32655.25元,然后在店里銷售。
在成本價無明顯變化的前提下,當事人郭某以謀取暴利為目的,對外銷售排骨每斤60元,已超出規定進銷差率25%。
至案發時止,當事人郭某銷售的豬肉已全部銷售完畢,營業額共計38591.3元,違法所得人民幣5936.05元。
郭某的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處罰規定》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堅決維護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秩序的公告》,屬于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行為。
目前,對郭某涉嫌哄抬物價的違法行為,新建區市場監管局長堎分局已調查終結,并擬對郭某做出如下處罰: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5936.05元;罰款人民幣29680.25元。
疫情當前,新建區市場監管局將進一步加大市場巡查與檢查的力度,對哄抬物價、散布漲價信息,販賣變質、過期的食用產品,混水摸魚以假亂真、以次充好等違法行為,將嚴厲從重打擊,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
在此,希望廣大經營者引以為戒,切實履行社會責任,自覺遵紀守法、誠信經營,嚴禁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的時候,一定要索要發票或銷售憑據。作為消費者,如發現哄抬價格、欺詐消費等違法線索,請及時撥打電話12315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