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廣州中院就廣藥集團訴加多寶虛偽宣揚膠葛一案做出一審判定,確定“全國銷量搶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等有關廣告被確定為虛偽廣告,構成不正當競爭。被告廣東加多寶飲料食物有限公司補償原告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經濟損失1081.325萬元,并在有關媒體上刊登抱歉聲明。
關于此判定成果,加多寶當庭宣告上訴。依據有關法令,加多寶提起上訴后,一審成果將不會收效。
據了解,當前全國范圍內,加多寶和廣藥集團的官司有15起,其間廣州市有關法院受理了8起。關于官司纏身帶來的煩惱,加多寶向《證券日報》記者表明,當前不會對公司商品的出售發作實質性影響。
法院稱判定揭露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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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廣藥集團申述,加多寶公司在廣告宣揚中,“全國銷量搶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等虛偽宣揚廣告詞,構成不正當競爭。其此舉是將紅罐加多寶與本來的紅罐王老吉之間畫等號,向消費者傳遞過錯信息:王老吉這個姓名被棄用了。
加多寶公司則以為廣告不存在任何誤導成分。“紅罐”、“紅罐涼茶”是加多寶公司聞名商品特有稱號,有僅有指向性,即加多寶商品,不存在任何誤導。
關于兩邊的說法,12月20日,廣州中院在宣判時以為,廣藥集團回收“王老吉”商標答應權后,已組織出產赤色罐裝的“王老吉”涼茶(即廣藥王老吉)并推向商場??梢娮?012年5月16日起,出產稱號為“王老吉”赤色罐裝涼茶的公司盡管發作了改變,但“王老吉”赤色罐裝涼茶的稱號并未隨之發作改變,“王老吉”作為涼茶商品的稱號仍被連續運用。
此外,廣州中院以為,稱號為“加多寶”的涼茶飲料是加多寶公司出產并新投進至商場的商品,無證據證明赤色罐裝的王老吉涼茶改變稱號為加多寶涼茶,據此可確定“全國銷量搶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紅罐王老吉涼茶更名為加多寶涼茶了”是虛偽廣告。
在宣判完畢后,廣州中院為此還舉辦了新聞發布會。據了解,加多寶和廣藥集團的官司在全國范圍內有15起,其間廣州市有8起,其間6起由廣州中院受理。
關于媒體提出的對怎么確保在審理國有公司和私有公司、本地公司和外地公司的公正性問題時,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余明永副院長表明:“咱們都是公正對待的,整個案子都是揭露通明的審理的,并沒有成心的、有意的傾向任何一方。”
加多寶被判賠1000萬元
法院判定成果以為:被告廣東加多寶飲料食物有限公司于判定收效之日起當即停止運用“全國銷量搶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本來的紅罐王老吉涼茶改名為加多寶涼茶了”廣告語進行廣告宣揚的行動,并當即毀掉運用了上述廣告語的宣揚物品。被告廣東加多寶飲料食物有限公司于本判定收效之日起三十日內補償原告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 1000萬元及合理費用人民幣81.325萬元。
此外,廣州中院還宣判,被告廣東加多寶飲料食物有限公司于本判定收效起十日內涵指定媒體刊登聲明,向原告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揭露賠禮抱歉。
對此宣判成果,加多寶一方當庭宣告上訴。“依據法令的規則,只需有一方提出上訴,一審判定是不收效的。咱們也會做好打好二審各方面的預備。”加多寶負責人向記者表明。
加多寶稱根本現實確定過錯
隨后的媒體新聞發布會上,加多寶表明:“該判定對根本的現實確定是過錯的,所以致使判定是過錯的。”
“法院的判定混雜了一個根本的現實。在2012年6月份之前,廣藥是沒有出產任何一罐紅罐的涼茶,17年以來,紅罐涼茶一向是加多寶創始一向出產經營的,并將紅罐涼茶做成了全國銷量搶先的聞名飲品。咱們的廣告語是對客觀現實的描繪。”加多寶表明。
2012年5月,廣藥集團依法回收紅罐“王老吉”的出產經營權,并于6月推出自個的紅罐王老吉。王老吉稱,公司經過添加產能、開辟途徑、進行全方位品牌建造等多方盡力,完成了2013年前11個月銷量90億元的既定目標。
關于這一判定成果,是不是會給加多寶形成出售上的影響?公司在回答記者時表明,公司現已更換了新的推廣戰略,新的廣告,不會對公司的出售發作實質性影響。
關于出售旺季新年的推廣規劃,加多寶集團品牌部副總經理王月貴表明,“前不久,加多寶與央視春晚、湖南衛視三臺跨年大戲、遼寧衛視‘本山選誰上春晚’等強勢資源取得了協作”,“官司對咱們的商場沒有任何影響”。(食品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