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抓手,認真做好管理體制調整期間食品生產安全監管工作。一是制定出臺了食品生產監管工作要點,突出重點內容,強化源頭監管,夯實工作基礎。二是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檢查,重點打擊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重點檢查小作坊和容易出現食品質量安全問題的區域。三是嚴格食品生產許可標準,強化證后監管工作,1-10月份全市共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230張,并注銷15家企業的21張食品生產許可證。四是全面開展各類專項整治,先后集中開展了白酒、炒貨、茶葉、肉制品、夏季食品和桶裝飲用水專項整治,提升重點食品和大宗食品的質量安全系數。五是開展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1-10月份已抽樣447組,合格397組,并強化監督抽查后處理工作的質量及效果提升總體食品質量安全水平。六是開展文明創建,全面整治食品加工小作坊,通過集中整治取締一批、幫扶一批、規范一批,改善食品加工小作坊“散、亂、差”的現象,解決影響食品安全的隱患性、區域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