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烹飪協會副會長嚴琦建議:
1.將2020年出臺的紓困惠企政策,尤其是減免和延期稅收政策繼續延期到2021年年底。緩繳2020年餐飲企業所得稅1年。減免2021年餐飲企業6個月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減免2021年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殘保金、工會經費和垃圾處置費等,切實以惠企舉措增強企業信心。政府有關部門對餐飲行業的幫扶政策不受企業經營規模限制,將大型連鎖餐飲企業納入幫扶范圍。
2.加大餐飲企業用工補貼力度。減免或者緩繳餐飲企業6個月社保,允許餐飲企業享受困難企業社保優惠政策,單位部分按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為社保繳費基數。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企業發放穩崗補貼,并對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給予不低于50%的返還。對組織員工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按實際培訓費用給予全額補貼。
3.推進實施銀行向餐飲企業讓利行動。鼓勵各銀行大力落實無還本續貸政策,實質性降低企業貸款利率。對企業到期貸款和利息,給予6個月以上的延期。對信用評估良好的企業增加1年期的政府貼息貸款、無息流動資金貸款、純信用擔保貸款或無抵押政策性貼息貸款,放寬最高額度貸款、項目貸款、長期貸款的授信政策,以助企業緩解現金流不足。
4.減輕餐飲企業能源、房租和物流成本負擔。各地所屬的能源、資源、交通類國企要繼續降低水、電、氣等收費標準和物流交通運輸成本。減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屬于市級以上收費的,按最低標準收取;對地方的水土保持補償費、不動產登記收費、城市道路占用費、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費、仲裁案件受理費,給予全部免除。財政要減免各種市政和地域性收費,確需收費的按最低標準收取。引導商業物業業主減免餐飲企業3個月租金及物管費,對采取減免措施的商業物業方提供稅收減免或財政補貼,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餐飲企業,減免租金及物管費。
5.指導外賣平臺降低餐飲企業傭金比率。國家發改委要制定餐飲平臺傭金上限,如外賣不超過12%,團購2%,實質性減輕企業負擔,切實保護消費者利益。國家市場監管部門要實施強力監管,規范部分互聯網平臺企業“二選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維餐飲企業權益,打擊平臺壟斷。
規范執行“回收食品”規定,減少食物浪費問題
近年來,各級政府部門一直狠抓食品安全工作,但在日常執法過程中,監管執法部門往往會參考延用機構改革前的舊部門規章。不過,相關法規條例沒有明確界定以下情況:食品本身符合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且在保質期之內,但因為食品的規格(切分大小、形狀)和外觀、部位、品種等問題不符合合同約定而退回至生產企業的食品是否可以在采取補救措施后繼續銷售。如果不可以且同樣視為“回收食品”,則會造成食品浪費。
嚴琦委員表示,我國是人口大國,耕地面積有限,糧食還需要進口,但食品浪費行為卻讓人觸目驚心。2020年8月11日,習近平總書記對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做出重要指示。這一重要指示對減少“回收食品”浪費行為同樣具有重大意義。我們要在遵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實施條例》、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將避免食品浪費作為“回收食品”工作重要考慮因素。
嚴琦委員建議:盡快修改或廢除2006年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關于嚴禁在食品生產加工中使用回收食品作為生產原料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質檢食監〔2006〕619號)。在《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實施條例》中明確,“因為食品的規格(切分大小、形狀)和外觀、部位、品種等問題不符合合同約定而退回至生產企業的食品,可以在采取補救措施后繼續銷售。”
規范餐飲業冷鏈食品企業發展
2020年10月16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布了《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要求對來自新冠肺炎疫情高風險地區(國家)的冷鏈食品原料和半成品進入企業或者入庫前,應當對其外包裝進行嚴格、有效消毒。
2020年11月8日,又發布《關于印發進口冷鏈食品預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255號),其中指出:“二、工作分工:(六)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加工、儲存、銷售等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或委托有資質的消毒單位實施消毒。”
2020年12月1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召開加強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全面推進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管理平臺建設,進一步強化新冠病毒輸入風險“物防”措施。
2020年以來,各地餐飲企業嚴格遵照執行上述相關政策要求,積極配合強化防疫措施,認真執行各地進口冷鏈食品管理辦法,開展實施進口冷鏈食品消毒工作。結合調研,嚴琦委員發現仍然存在兩個方面問題:
一是消毒企業資質難以確定。與餐飲企業合作的消毒單位主要有兩大類:生產清洗劑和消毒劑的企業,以及實施蟲害消殺服務的企業。這兩類企業均自述具備實施消毒的能力,并提供消毒人員的資質證件,但是資質證件多為行業協會或者第三方組織提供。而餐飲企業難以甄別消毒企業提供的“相關資質”是否符合規范規定以及具備消毒作業能力。
二是冷鏈食品檢測報告難以互認。目前,大部分地方監管部門只認可當地檢測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報告和消毒證明,而對其他地方符合資質的檢測機構所出具的正規檢測報告、消毒證明多數不予認可。個別省份甚至在本省所轄內各地市之間的檢測報告、消毒證明也互相不認可。因各地監管部門對檢測報告互不認可而造成重復檢測,極大地延長流通環節所耗時間。一方面,造成了餐廳斷貨;另一方面,再加上部分冷鏈食品原材料有效期較短,造成食材因有效期到期而報廢,造成食品浪費,餐飲企業承擔了較大的損失。
為了支持冷鏈企業發展,嚴琦委員建議:
1.以省份或城市為單位,政府監管部門公布符合要求的消毒單位名錄。健全冷鏈食品消毒作業的國家相關標準和操作規范,明確實施消毒單位和人員應具備的資質。
2.制定風險等級分級管理措施,對于核酸檢測報告、進口檢驗檢疫證明、消毒證明等資料齊全的進口冷鏈食品免除進入中轉監管倉,備案后即可直接運送到店。
3.實施跨地區互認消毒證明、檢測證明、檢測報告,減少流通環節所產生的不必要的時間和成本。
在餐飲行業實行增值稅存量留抵退稅政策
2016年5月1日起,餐飲業全面實行“營改增”,對引導餐飲業實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可持續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餐飲企業由于進銷項稅率不同,加之開設新店產生的建筑、設備采購等進項稅額,會出現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導致企業支付的進項稅無法全部抵扣。連鎖餐飲企業經營規模越大、連鎖門店越多,增值稅繳納越規范,增值稅進項稅額無法抵扣的就越多,形成的負擔也就越重,且隨著時間推移越積越多。這種情況會占用企業大量經營資金,顯著增加經營成本。餐飲企業在購入環節支付的款項中包含價款和增值稅稅款,已承擔對應的稅務負擔和成本,留抵稅額在這個意義上屬于企業的一種“資產”。企業只要在持續經營,留抵稅額就會形成對企業資金的占用,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2019年3月,國家出臺政策,對于符合條件的增量留抵稅額可以申請退還,目前該政策在大多數省市已經落實,緩解了增值稅留抵稅額快速增長的趨勢,但對于2019年3月前的存量留抵問題,至今尚無明確的解決方案。
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嚴琦委員表示,2020年初以來,餐飲行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損失嚴重,2020年全國餐飲收入39527億元,同比下降16.6%;限額以上單位餐飲收入8232億元,同比下降14%,餐飲企業的利潤空間被房租、人工、原材料、防疫成本等高度擠壓。如能釋放增值稅存量留抵占用資金這部分壓力,對于在困境下餐飲行業可持續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為此,嚴琦委員建議:希望國家稅務部門在餐飲行業實行存量留抵退稅政策,將餐飲行業作為增值稅存量留抵退稅的試點行業之一,出臺相應政策措施,允許分期、分步退還存量留抵稅額。建議退還方式采取有條件退稅的方式,如對超過一定年限仍未抵扣的增值稅留抵部分進行退稅,這樣既可以一定程度上保證財政及稅收的穩定性,并可以達到為受影響的餐飲企業退稅減負的目的。